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23 10:31:10
根据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1、开、关门时间:
冬季:早上6:50开,晚上9:40关;
夏季:早上6:30开,晚上10:10关。
2、早上学生到校后直到下午放学业,除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外,其余同学不得出校门,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必须凭特殊校牌方可进出校门,校牌不可转借、转让;无理取闹或强行进出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要后果自负。
3、学生及家长外来人员上课时间不得到校内会见学生和老师,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4、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和搭人,未经许可的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内,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禁止收购、买卖东西等其它闲杂人员进校。教职工来客和家长来访,门卫应查询核实,学校友邻单位及领导来校也应该接受查询。其它外来人员应无条件接受门卫查询并作好登记,经门卫允许后方可入校,如强行入校,情节严重者由治安室处理或报请派出所处理。
6、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校骑车、打球和进行影响学校工作、教学秩序的活动。
7、从早上7:50至晚上19:00为门卫值班时间,冬季从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时间内擅自离开岗位者,看时间长短,按旷课折算处理。
8、门卫未站岗时间应对校内安全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巡查,有异常及时登记报有关领导解决。
一、学生奖励方案
1、每周行为规范优胜班级评比加1—3分
2、作为班级之星、校园之星评比的一个项目
3、每学期末评比“校园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
4、
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园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方案
(一)班主任奖励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
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校园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方案(包括班主任)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
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年终考核中加1—5分,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为认真做好安保工作,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礼貌上岗、认真执勤。坚持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必须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坚持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签名的请假条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必须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1.学校大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门卫是每一个教职工、家属、学生应主动配合的义务。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所有校外闲杂人员进入。
2.校大门前严禁摆摊设点和停放机动车辆,所有财物进出学校都要经保安查验,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门卫检查许可不得出入校门,所有车辆一律按划定或保安临时指定位置有序摆放。
3.本校学生进入校门一律佩戴、主动出示胸卡,无胸卡者一律要查验登记。上课时间(含课间休息)师生谢绝会客,学生家长约见老师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电话联系、会面。老师约见学生家长一律凭“预约条”,上课和课间学生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批假条”。
4.凡来我校办公事者须经门卫保安同意并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外单位来我校体育锻炼或开展其它活动须经保卫科、校领导批准同意并且以口头、电话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门卫,他人转告无效。连续来校三天以上的须到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门卫保安应妥善处置,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值班、保安人员有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保卫科或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6.门卫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保卫科交办的其它任务。上学、放学高峰应主动维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对我校学生进行骚扰、诱惑。对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礼貌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务必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决定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状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务必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务必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个性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务必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职责。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用心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务必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职责的,直接开除出校。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五、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白天坚持上课时间在岗,夜间保证在学校内值守并对校内情况进行巡查,防范学校财物被盗事件。
二、外来人员不得无故进校,如联系工作的,须与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并请示。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门时,必须要有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并且物证相符,否则门卫人员不予放行。
四、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内严禁骑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校外机动车需要入内,门卫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
五、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及政教处的请假批条。
六、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门卫人员须和学校领导联系并请示同意后,方可放行进校。
七、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或报警。
八、一般情况下,上学前半小时打开校门和教学楼铁门,打开教学楼用电开关,放学半小时后关闭校门和教学楼铁门,关闭教学楼的'用电开关。
九、门卫要负责大门口及水泥走道的卫生三包,及时清扫门前垃圾,保持地面干净。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新型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继续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
1.校园只保留东大门一个出入口为师生员工及访客通道,所有经允许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校期间,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所有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非必要”、“非申请”严禁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校园的,门卫报校长室或当天值班行政,经批准后
①严格按照流程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
②对车辆消毒后,引导车辆停靠在制定位置。
③校值班人员与生活物资运送等人员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一律进行实名登记,接收体温检测,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等;垃圾清运车、工程车、送货车等进入校园应设立专用通道,实行人车分流,减少接触。
3.对于非教学时间要进入校园的学生,一律进行劝返,但要注意语言的表达和态度的诚恳。
4.教职员工非教学时间无紧要事项不准进入校园,对于确实要进入学校的,门卫先进行询问,出示健康码(绿码)再进行体温测定,体温正常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5.学校门卫加强巡查校园频次,特别是学校重要场所。例如配电房、学校机房主控室,行政办公楼等。
二、门卫要加强自身防护
1.上班期间,门卫必须配带好个人防护物品。
2.测量体温后,对耳温枪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登记结束后要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自我消杀毒。
3.门卫在校期间,做好自我隔离,每天早晨做好健康自测。
三、依法依规处置
对校内、外人员拒不配合检查,故意损害学校公共设施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遇到难以决定的事主动与值班行政做好衔接。遇重大事情,及时向校长室反应。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礼貌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务必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状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务必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务必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个性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务必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职责。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用心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务必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职责的,直接开除出校。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职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篇五: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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